王進玉:多研究些問題,少談些“標準”
摘要:編者按:這是一篇近年來不可多得的重要學術批評文章,一經(jīng)在《中國文化報》發(fā)表,便引起了文藝界關于問題與標準的熱議和討論。
編者按:這是一篇近年來不可多得的重要學術批評文章,一經(jīng)在《中國文化報》發(fā)表,便引起了文藝界關于問題與標準的熱議和討論。作者以犀利的文筆對當下“輕視問題、空談標準”等的不良學術風氣進行了有力地揭露和批判。著名理論家張弛對此文評價說:“胡適1919年在《每周評論》發(fā)表了《多研究些問題,少談著“主義”》一文,挑起了問題與主義的論戰(zhàn)。王進玉2020年在《中國文化報》發(fā)表了《多研究些問題,少談些“標準”》一文,引發(fā)了文藝有無標準的討論。兩篇都是作者各自在人生最意氣風發(fā)的年紀,以學者固有的文化自覺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寫就出來的針砭時弊、切實所需的重磅文章,不僅具有重要的現(xiàn)實意義,還將具有深遠的歷史影響。”全文如下:
不得不說,無論文藝創(chuàng)作,還是文藝批評,動輒就大談所謂的“標準”“權威”,都是極不正常的事情,也是學術界、理論界的通病,最需警惕的地方。真正的文藝家都清楚,文藝創(chuàng)作不是科學研究,更不是流水生產(chǎn)或工藝復制,它不需要那么多清規(guī)戒律、條條框框、公式套路等的限定和束縛,它是無標準更無權威的,甚至說它天生就帶有反標準、反權威的屬性。
如果一個文藝家,張口閉口就大談標準,或是用所謂的權威來壓倒對方、指手畫腳、狐假虎威,那么他一定是偽文藝家,也一定是不折不扣的教條主義者、權勢主義者。倘若文藝非要有什么標準的話,也應該是多元且豐富的,否則就失去其創(chuàng)作本身的趣味、價值和意義。而解放和繁榮文藝的最好方式,從根本上說也是要去標準化、去權威化,再加上一個去行政化,從而做到自由競技、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。
眾所周知,古今中外任何名垂青史的文藝家、文藝流派,都不是標準化出來的結果,都帶有鮮明的自我風格、特色,甚至帶有離經(jīng)叛道的特征,無論在中國美術發(fā)展歷程中,水墨為上的理念對“隨類賦彩”“以色貌色”等“重色”色彩觀的分庭抗禮,寫意繪畫對工筆繪畫的平分秋色,八五美術新潮對傳統(tǒng)文藝的集體反思,以及對新創(chuàng)作觀念、技法等的自覺尋求和探索,還是西方藝術流派里,巴洛克藝術對文藝復興時期主流藝術風格的打破,新古典主義對巴洛克藝術、洛可可藝術的厭惡,浪漫主義對學院派和古典主義的擺脫,現(xiàn)實主義對浪漫主義的轉向,印象派對學院派的抗爭,后印象派對印象派的不滿,那比派對印象主義的回擊,象征主義對理想主義的逆反,立體主義對固有畫面的重構,抽象藝術對具象藝術的超越,達達主義對傳統(tǒng)文化和美學形式的廢除,野獸派對后印象主義的改變,包豪斯學派對復古主義的批判,新造型主義對創(chuàng)作個性的消解,波普藝術對約定俗成的評價標準的破壞,至上主義對傳統(tǒng)藝術的否定,極簡主義對抽象表現(xiàn)主義的革命,后現(xiàn)代主義對現(xiàn)代主義藝術的拒絕,概念藝術對實物表現(xiàn)的取代,新表現(xiàn)主義對波普藝術和極少主義的反動,反概念主義對概念主義的檢省,等等,都基本說明了這一點:文藝創(chuàng)作尤其藝術創(chuàng)作,沒有一成不變的標準,也一定不是墨守成規(guī)、因循守舊的,其都在否定與自我否定中逐漸建立起來并自成體系,否則只會被模式化、同質化、套路化、概念化,只會循規(guī)蹈矩、陳陳相因,誕生出一批又一批的流水工、復制品,從而嚴重阻礙著文藝真正的發(fā)展和進步。
此外,翻閱歷史以及從上面舉出的例子都不難看出,國內并沒有出現(xiàn)像國外那樣如此多的藝術單元和流派,如此紛呈的藝術理念,如此活躍的創(chuàng)作氛圍,其發(fā)展進程與形式表現(xiàn)也沒有那么明顯和豐富,且具有各自相對完整的體系與脈絡。這其實也正是核心問題所在,反映出從古至今我國藝術發(fā)展相對緩慢、滯后的一個重要原因——不管是我們的藝術思維還是實際創(chuàng)作都太規(guī)矩太老實了,總是在前人既定的所謂的標準框框里打轉,在國畫還是油畫、水墨還是色彩、工筆還是寫意等寥寥可數(shù)的幾個傳統(tǒng)門類、內容形式上翻來覆去的討論、反反復復的實踐,而對其他文藝理念,以及諸如非架上藝術的裝置、行為、影像、新媒體等其他藝術樣式知之甚少,更缺乏必要的發(fā)散思維和探索創(chuàng)新的勇氣,甚至迄今為止仍有相當多的人不把它們當成藝術看待,這是很可悲很無奈的事情。
毫不客氣地講,此現(xiàn)象與問題的形成,很大程度上就是“標準”惹的禍?,F(xiàn)實中我們總是在不斷地、強行地制定和灌輸一些似是而非的標準,并有意無意間告訴他們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,這樣做是好的那樣做是不好的,以致于讓大家誤認為“標準”之外的,都是不對的,都是錯誤的、不入流的,都是不受歡迎、不能接受的,由此也便極大扭曲和誤導了大家對文藝本該正確的理解和判斷,桎梏了對文藝無限可能的想象與創(chuàng)造,這是很不應該的,也是須立即停止的隱性文藝毒害行為。
所以在這里要特別強調,無論藝術家還是理論家、批評家,套用胡適的話說就是,多研究些問題,少談些“標準”。其實標準很容易談,也好制定,動動嘴一二三四條,乃至更多條就有了,但關鍵是有沒有那個必要,違不違背藝術屬性,貼不貼近創(chuàng)作規(guī)律,符不符合發(fā)展實際,產(chǎn)不產(chǎn)生負面影響,這些都是要重點考慮的,也是要負歷史責任的,而非信口開河,盲目片面地下結論、樹規(guī)范、定標準。
何況現(xiàn)實情境也往往是,所謂的標準有了,人也跟著變懶了,變膽小了,懶于分析,懶于創(chuàng)新,懶于求變,或創(chuàng)作上膽戰(zhàn)心驚、如履薄冰,不敢越雷池一步,而做為評判者評判起來自然也會變得更加省事和方便,更加蠻橫與獨斷專行,不管三七二十一,凡事都往標準上靠,拿標準來統(tǒng)一衡量、裁決,絲毫不在乎文藝的個性化、差異性問題,舉凡不符合標準的就被判定為不合格,就被認定有瑕疵,甚至被視作異類予以排除、打壓或雪藏。殊不知,這無疑是對文藝創(chuàng)作,尤其是對文藝創(chuàng)新的極大扼殺和戕害!
須明白,理論家也好,批評家也罷,都沒有這個生殺大權,你的身份和職責都不允許你那樣做,你所設定的那個標準可能只是你個人有限的、粗淺的認知,只是個偽標準,并非文藝創(chuàng)作本身所天然具有的法則與尺度,尤其在事物還沒有完全發(fā)展成熟,在你并沒有任何實踐、體驗的前提下,只靠一時的主觀臆想、史料分析或邏輯推理而做出的判斷,很多情況下會比文藝家實際的、鮮活的創(chuàng)作更容易犯錯。
當然,這里并非否定理論研究、學術評價等的作用,只是在告訴那些自以為是的“權威專家”們,無論何時,還是要腳踏實地、求真務實,多關注多解決些文藝創(chuàng)作上出現(xiàn)的具體問題,少空談些看似放之四海而皆準的“真理”和“標準”,實則大都是自欺欺人、自誤誤人的紙上談兵罷了。(注:本文作者王進玉,知名藝術評論家)
責任編輯:李雨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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